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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荐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年检工作专家人选的通知

来源: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23/12/04 11:06:05

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
按照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年检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为进一步做好全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年检工作,我校需向教育厅推荐5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年检工作专家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推荐范围和数量

(一)推荐范围:从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、财务、

人事、审计、招生等领域管理工作的专家。

(二)推荐数量:推荐人选需兼顾不同工作领域,建议教学、财务、人事、审计、招生领域各推荐1人。

二、推荐人选要求

(一)政治立场坚定,拥护党的领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热爱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事业,品德高尚,廉洁自律,作风正派公正。

(二)长期从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、财务、人事、审计、招生等领域工作,熟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政策,学术造诣较高,组织协调能力强,工作成绩突出,在全国或本地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领域有较高知名度。原则上应具有副高(副处)以上职称(职务),工作经验特别丰富的科级干部(在相关工作岗位担任科级实职五年以上)也可纳入推荐范围。

(三)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,身体健康,能够保证参加年检工作时间。现场检查时间计划为12月中旬,具体安排根据实际工作进度确定。

三、专家的主要任务

根据工作安排,前往有关高校、教学点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现场检查工作,撰写检查报告等。

四、材料报送

有推荐人选的二级学院、部门填写推荐表(见附件),于2023年12月5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继续教育学院(联系人:黄春霞1109251893@qq.com)。

附件:四川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年检工作专家推荐表

继续教育学院

2023年12月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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